新时代的“先锋模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撒播了一场新时代党员教育“及时雨”。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规范管理党员教育内容、方法和程序,提高党员队伍质量,做到学习上深一步、认识上高一筹、践行上先一着,激发党组织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此,笔者认为,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争做新时代的“先锋模范”。
新时代的“先锋模范--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内化于心。对于每一名党员干部而言,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内化于心是基本。因而,党员干部要做好新时代的“先锋模范,要主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理论精髓、基本精神、实践要求;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对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育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坚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党课培训等,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将自身理想信念的支柱立起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最终用坚强的党性修养来修正自己内心的浮躁与不安,成为一名新时代合格的先锋模范!
新时代的“先锋模范--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外化于行。“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对于每一名党员干部而言,都应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要对照《条例》的要求,自我剖析,查找不足,主动纠正,将条例的学习真正应用到为人民服务上。故而,党员干部要做好新时代的“先锋模范,要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在各行各业中展现自己的良好形象;要多做为党尽责的实事,常做为民造福的好事,用实绩实效说话,以群众口碑佐证;要主动扑下身子深入到基层中去,争取走到每个群众家里,听民声、访民情、解民难,真正做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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