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提拔”凸显党性缺失
“拒绝提拔”凸显党性缺失
7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称,今年6月,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通报了一起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两名党员干部因拒绝组织提拔而被严肃处理一事引发当地热议。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党员干部因工作成绩被组织认可、得到提拔,相信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件高兴事。云南绥江事件对于具体的个人而言,可能稍有“矫枉过正”,但对于时下党的建设、初心教育的大背景,这次事件的示范性、警示性意义尤其重大。
共产党是一个政治组织,不是私人兴趣俱乐部,必须强调组织纪律,否则就是一团散沙。然而,长期以来,个别同志拈轻怕重,不敢担责,不愿吃苦,对工作挑肥拣瘦,有油水的事就趋之若鹜,脏累差的活就退避三舍,其行为严重背离了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完全不符合“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往,对这种现象,部分党组织“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该问责的没有被问责,该处理的没有被处理,形成了极差的示范效应,也让一些服从组织安排、在基层任劳任怨的同志伤了心。
不担责,就要被问责。这次事件无疑给全体党员干部又上了一次党性教育课:“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是党章对党员义务的规定,组织决定有时会同个人利益产生矛盾、发生碰撞,在这个时候,能不能自觉做到服从组织决定,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和组织纪律性的有力检验。
毛主席曾说过:知错就改就是好同志。希望在媒体报道、社会热议的风口浪尖之下,我们对当事人给予更多来自组织和同事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勇挑责任重担,迎接未来更多风雨。相信通过这堂珍贵的党课,他们一定能够成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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