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出庭应诉应成为“必修课”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行政应诉因有助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而日益受到重视。在缓解了“告官不见官”等现象的情况下,“出庭不出声”、败诉率上升、应诉能力和技巧欠缺等行政应诉“短板”也开始凸显。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有力推进行政应诉、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契机。(半月谈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氛围的日渐浓郁,不少老百姓开始从“信访”向“信法”转变,选择从法律途径解决与政府的部门争议,这本是法治社会的一种进步,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此规定早也已有之,但受官员自身“官念”、法治意识、法律知识等因素影响,真正官民“对簿公堂”的情况却并不多见,在社会矛盾多发、利益诉求多样、思想观念多元的情况下,官员出庭应诉也应该成为常态,只有修好这门功课,才能更好地适应法治时代的要求。
官出庭应诉要放得下“身段”。受千年来“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作为老百姓高高在上的“父母官”,部分官员思想上还存在“以官为贵”、“刑不上大夫”等陈腐观念,在法庭上与“斗升小民”平等对质,感觉威严受损、颜面无光,从自身位置就拉远了与百姓距离,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员出庭应诉首先应该主动放下“身段”,以平等姿态与百姓对话,端正思想态度,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这不仅是对百姓的尊重,也是对法律的尊重。
官出庭应诉要写得好“答卷”。部分负有主要行政责任的官员成“埋头鸵鸟”,不敢出庭应诉,还因为担心自身法律知识不过硬,平时都是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负有责任的“一把手”却在背后“犹抱琵琶半遮面”。对主政一方的官员来说,法律知识是一门基本功课,不仅要知法懂法,更要善于用法,才能使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成为可能,除了要树立起强烈的法律意识,还应该注重日常法律知识学习,才不至于在面对行政诉讼、走上法律“考场”的时候不知所措。
官出庭应诉要成得了“日常”。当前,官员出庭应诉在不少地方还只是“新闻”,说明了推进行政应诉、建设法治政府还任重道远,只有让出庭应诉的官员多起来,让老百姓觉得“见怪不怪”,才能从根本上破除人治思维,使法治政府名副其实。因此,必须把行政首长应诉制度落实到位,并将其作为官员的“日常功课”,纳入干部考核中,对那些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埋头鸵鸟”进行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使出庭应诉成为一种日常行为、自觉行为。(文/何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