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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惠民政策公开不是“个人的事情”

        近日,在外务工的詹祥萍收到一条短信,上面写着上半年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民政策的情况,享受政策类别、享受金额一目了然。和詹祥萍一样,渝北区22个镇街、343个村(居)的村民,都可以通过村务公开栏、聚居点公示栏、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群、QQ群等方式,查看村(居)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民政策的情况。(8月29日《人民日报》)

        有的村干部在被要求公开自己及亲属享受惠民政策情况时的第一反应是:“我个人的事情,为啥子要公开?”从惠民政策的受益主体来看,的确属于个人的事情;但站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和基层治理的角度看,公开享受惠民政策的情况,尤其是村干部及其亲属,又不光是“个人的事情”,而是关系基层治理是否规范科学,关系党群干群关系是否亲密,关系党心民心能否同向。

        按照有关规定,但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都应该如数、如实、及时公开,这既是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的主要方式,也是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的主要渠道。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才能唤醒群众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人翁角色意识。普通群众的要公开,村干部及其亲属的更要带头公开。

        村一级掌握了国家和省市县乡各级的惠民政策落地执行权,凡是关乎群众的民生问题,也最终都会落到村一级。但是长期以来,或由于基层干部用权不当,或思想不纯动机不良,在一些惠民政策落地上优亲厚友,把公权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不顾群众实际需求,自己先享受,然后利益均沾到亲属,由此带来的基层干部蝇贪案件不胜枚举,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威信,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因此也不断引发了社会各界关于基层干部权力管控的各种担忧和思考。

        欲取信于民,必先笃行于民。既然惠民政策是大家都可以享受的,那么不管是村干部自己,还是村干部直系亲属,只要符合条件,都有享受的权利。有的村干部因为怕群众指责,对亲属享受到的惠民政策遮遮掩掩,不敢公诸于众。其实,这样一来,其后果只会加深群众质疑。公开自己及直系亲属享受惠民政策情况,是基层干部取信于民重要途径,只要是名正言顺的,公开又何妨。表面上,是把个人利益放在太阳底下晒,实际上,是将权力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不过笔者认为,公开归公开,对于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不能不核实。如果让村既掌握公开内容的审核权,又掌握公开事项的监督权,而上级单位仅仅是备案,那么这其中或可能存在的漏报、瞒报、错报,就无法得到纠正。在这方面,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不能当“甩手掌柜”,应当主动对公开内容、事项、资金等进行详细核实,决不能把此事当成取信于民的“面子工程”,而要让基层权力受到规范、基层贪污得到遏制。(作者:李丁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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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放牧山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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