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独家揭秘
名家锐评
时政聚焦
民生纵横
财经探索
海外视窗
基层之声
中新文学
精文众聚
学习天地
站内检索
会员中心

土地使用权续期还需于法有依

        4月20日上午,国土资源部的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4月20日,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浙江省温州市调研指导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的延长问题。”有学者认为,土地使用权应无偿自动续期,但对此意见,温州市国土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可能”,并声称“此举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4月20日财经网)
 
        无偿续期不可能,那应该怎么续交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么?依据是什么?每一个细节无疑都在牵动购房业主的心。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房价的飞速上涨,房产已成为大多普通百姓最大的财产。但是在火爆的地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讨论最多的还是地段、配套、价格等因素,而最重要的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或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或是被刻意隐瞒,导致永久的居住权建立在十分短暂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无疑给购房者一沉重的打击。
 
        满怀欣喜变成焦虑不安,只因在房地产蓬勃发展的浪潮中,无论是开发商、政府亦或是购房者,都被眼前的利益所蒙蔽,迷失了方向。出让土地使用权已成为许多地方政府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的良策,在面对到大规模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又怎么会如此简单的放过摆在眼前的肥肉?所以说国土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无偿续期意见的态度是否定的,并冠以造成国土资源流失的名堂。
 
        针对土地使用权续期是否应该缴纳出让金的问题,许多专家学者都已物权法第149条第一款规定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为依据,认为“自动续期”即无条件续期,不需要补交费用。但是自动续期如何理解,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给接下来的解决办法留下了可操作的空间。温州的国土部门更倾向于根据市场房价及土地价格按比例续交土地出让金,房屋所有者在现实的压力下也表示能够接受,但不能太高。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费与否,是物权法遗留问题给当今社会造成的难题,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或许可以解决一时的矛盾,但是在后续问题的处理上,肯定会造成新的隐患。针对法律的空白,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无疑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房产是当今中国老百姓心中一辈子的心结,在虚高的房价面前他们已经妥协了一次,怎能再一次因土地问题而挠头!希望相关部门从百姓利益出发,在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上做到于法有依,交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卷。(作者:张洪玉)
标 签:
( 网站编辑:放牧山野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