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敢于当“坏人”
做人是一种内心追求,做官是一种外在价值实现。中华传统文化崇尚以和为贵,很多人都把“好人”等同于“好官”,其实这根本是两码事情,不能简单堆砌在一块混淆视听。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作为领导干部,往往在党纪法规和人情世故之间面临抉择,不得不当“坏人”,这是既是一种政治自觉,更是一种责任担当。
做态度鲜明、立场坚定的“坏人”。领导干部只要开展工作,就会得罪人,不能怕因为得罪人,而在工作上不敢抓、不敢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千夫之诺诺,不若一夫之谔谔”,对于那些造谣生事的错误言论、对于那些侵犯群众利益、违反党纪法规的事情,领导干部有责任以鲜明的态度发声,应明确是非标准,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即使要得罪人,也应该坚持原则,挺身而出,敢于指出,敢于批评。
做勇于创新、敢于出头的“坏人”。如果想干事的人频频陷入非议,还如何沉下心来干事业?如果敢闯敢试受挫后就被冷嘲热讽甚至打击,谁还会当出头的“椽子”?领导干部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勇于跳出条条框框限制,敢于做“出头鸟”,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突破。要把创新精神贯穿各项工作始终,不满足于现状,不安于平庸,敢于大胆尝试,勇立潮头。
做法不容情、清正严明的“坏人”。信任绝对不能代替监督,不抵制歪风邪气,就必定得罪公道正气;不得罪少数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就可能得罪大多数遵规守纪的人。作为党员干部,面对各种各样的矛盾,绝不能绕着走,躲着走,而是要敢于犯言直谏,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清风肃纪,敢于碰硬,敢抓敢管,做到一身正气,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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