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组织生活要牢记“三个心”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是履行党章的规定,是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不忘初心、常怀关心、干事恒心,坚持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并指导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不忘初心,树立政治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普通党员标准接受监督,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识,树立政治自觉。带头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支部主题党日、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带头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
常怀关心,落实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党性观念和担当意识,落实谈心谈话,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要肯定鞭策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帮助存在不足的同志、勉励关心默默无闻安心基层踏实干事的同志,使其感到组织的关注。
干事恒心,始终心系群众。党员领导干部要心系群众。要坚持到基层一线讲党课、为群众办实事;树立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廉洁品德,全面激发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投身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朱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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