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家里人”,守住“廉洁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一念可以兴邦,一念可以丧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企业的管理,是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规定》是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和实践经验,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抓好这个“关键少数”,不仅要从其自身抓起,也要管好家里人。
严者为爱,宽恕为祸患。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配偶经营公司,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由于涉及到领导干部和对权力的利用,所以必须要管起来,严起来。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企业的管理,是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共产党的权力是“公”而不是“私”。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良好的同志关系、良好的上下级关系、坚持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等方面,都是带好头、尽职的。领导干部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他们是领导一切工作、领导群众、发展的支柱。
古人云:上医治未病。对于这类事件主要在于预防,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中,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扶持和庇护,已成为“发酵粉”、“导火索”,形成了“一人为官,鸡犬升天”的腐败。因此,中央将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营管理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措施,以预防为主,并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这样才能管好“家里人”,守住“廉洁门”。
综上,管好“家里人”,守住“廉洁门”,要从对领导和对“关键少数”的严格把关。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到逐步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商业经营,其本质就是要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防止权力外溢、外流,坚持公权一定要姓“公”。说白了,就是当官和发财是两条路。在这件事上,不要再有侥幸心理了。(贵州省锦屏县大同乡党政办公室 罗曼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