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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节制的“下沉一级”可以为基层适当减负

     为了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不少政府工作部门都探索实行了下沉一级的工作方法,即检查工作不紧紧检查下一级的,还检查下下一级或更下级的工作。这种工作方式,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因为较好地避免了紧邻上下级由于关系熟悉检查中打“人情分”的现象。
        不过,“下沉一级”式检查如果过多,无形中也会增加基层工作负担。因为基层,特别是镇村两级,工作方式方法很多时候有别于县级及以上机关,开展工作多数情况下都是较为粗犷式的,比如,不是“三重一大”规定等必须党委会议研究讨论的事情,多数情况下领导干部们商量着就开展了,有些时候就不会留下台账资料。同时,基层“文来文往”办公方式相对于机关单位也是非常少的,所以基层对文字材料的要求,往往只追求把事情讲清楚即可,不像机关对文字要求非常高。如果上级开展“下沉一级”式检查,很多时候,不仅要听汇报,还要看台账,这往往使得基层不得不挖空心思编写材料、“制造”台账。不仅如此,“下沉一级”式检查,本身就意味着多了一个层级的检查,工作量自然翻了一番。另外,“下沉一级”式检查,因为是上级的上级,甚至更高级别领导来检查,接待规格和工作标准也相应提高了很多,这都会给基层带来较大负担。
        所以,“下沉一级”式检查可以有,而且必须有,但是也不能经常有,必须是有节制的,这样才能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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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中新评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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