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种意识扎实开展公务员 考察(政审)工作
党的十八以来,我们党对公务员工作越来越重视,将其统一由组织部门进行管理,明确定位为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切实强化了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因此,在公务员的考录环节,就要将公务员的政治属性突显出来,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素质的考察。考察(政审)则可以从另一方面看出考生的政治素质。所以,能不能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考录进入公务员队伍,考察(政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在做好公务员政审工作,笔者认为要强化三种意识。
要强化责任意识。《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设区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一般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其中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也可以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共同实施。”各招录机关要切实肩负起本单位考录人员考察(政审)各项工作,防止考察(政审)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强化统筹意识。想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各招录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周密考察(政审)工作计划,明确考察(政审)任务要求,科学安排好时间和路线,统筹好考察(政审)各个方面工作。部分单位招考人员较多,更需要提前统筹好在手其他工作和考察(政审)工作,两不耽误,两项工作都能很好地完成。
强化学习意识。考察(政审)工作业务性较强,需要提前熟悉政审标准和程序、各类人员的考察(政审)的要求、明确考察(政审)基本方式、工作内容,明确合格与不合格的基本条件,只有不断强化学习,才能将考察(政审)工作做好,得出的结论才能够经得起推敲、经得起质疑。(中共泗洪县委组织部 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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