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离不开一支专业村干部队伍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实现这一目标,也迫切需要一支专业、稳定的村干部队伍。
一要突出专业担当,选得好村干部。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分别设置与之对应的工作岗位,通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派、本土选拔、面向社会公开考录或专职工作者转任等渠道,有倾向性的选拔任用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人到乡村振兴迫切需要的一线岗位上干事创业。
二要突出严管厚爱,稳得住村干部。坚持定岗定人定责,实行全日制工作,从严制定和执行村(社区)干部基本政治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禁酒制度、联系走访制度等,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突出实绩导向,探索包含“基本工资、考核报酬、专项工作报酬、发展报酬”等多个方面的薪酬保证体系,构建不同岗位、梯次级别的工资标准。
三要突出为民务实,考得实村干部。探索建立县级综合考核、乡镇党委工作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把推动乡村振兴实效作为重要内容,综合考虑村(社区)综合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要求,半年通报、年终排名,并分档评定等次。加强考核结果在村干部提拔、工资晋档等方面的应用,激励其激情争先、为民服务。(费三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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