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建设美丽乡村势在必行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垃圾多样化、集中化、露天化现象日益突出,垃圾围村、垃圾围路、污水随处排放在农村许多地区依然普遍存在。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乡村是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如何破解垃圾围村之困?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方面工作。
成立专门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设立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统一部署,共同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把垃圾处理列入乡镇规划和乡镇领导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近年来,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以为美丽乡村建设就是盖楼房、铺水泥路,忽视了环境问题。对此,应把农村垃圾长效管理列入乡镇规划,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列入干部年度绩效管理评价体系中.因镇、因村制宜,制定农村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将农村垃圾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培育新型农民,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进程。
组织“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广泛组织开展调研,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类型和经济发展水 平,从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功能拓展、农民素质提升、农业技术 推广、乡村建设布局、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文化 建设等方面,研究制订“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基于不同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类型等因素,选择基础条件较好、领导班子得力、创建愿望强烈、有望较快取得成效的乡村,全面开展创建工作,要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推介“美丽乡村”创建典型。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群众参与、社会评选为 主要方式,挖掘、评选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典范,推出一批 科技之星、沼气之星、环保之星、致富之星、文明之星和农民满意的农技人员等典型人物,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头的积极作用,依托新闻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在创建推进过程中,充分整合现有各类项目、资金、人才、技术资源,引导各方力量、多种资源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典型,树立不同模式的创建样板,充分发挥典型和样板的示范带动作用,放大“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效应。(贵州省锦屏县大同乡党政办公室 罗曼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