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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索低保,岂能在法律的缝隙里挑战公平?

        镇江年近九旬的老人杨小兰(化名)领了6年的低保突然被取消,原因是孙子有钱,当律师的长孙替奶奶起诉讨说法,丹阳法院一审驳回诉求。在4月28日下午的二审中,双方就丹阳市民政局作出的低保待遇停发通知是否合法展开激辩。新闻见报后,引发网友热议。现代快报记者昨天下午了解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取消杨小兰低保“事实基本清楚”,并就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丹阳民政局作出的停发通知违法。
 
        九旬老人杨小兰的女儿身体不好,没有赡养能力,这位老太申请了低保救助。六年之后,她的低保被突然取消,原因是孙子有钱。猛一看,老人有点冤,孙子有钱关老人何事?然而,《婚姻法》中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当地政府测算,三个孙子提供的赡养费已经超过了镇江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当取消杨小兰的低保待遇。
  
        联系到杨老太的真实情况,我们才会知道她作为做律师的孙子不地道。我们知道,如果父母健在且具备赡养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能力,轮不到直系孙辈来赡养;反之,孙辈就应当赡养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试想,如果父母不在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遗产会继承给旁人吗?当然不能,按顺位继承的原则,必然是孙辈来继承。继承与赡养是对等的权益和义务,这不仅在合情合理,也是法律所规范的,作为律师,杨老太的孙子岂能不知?
  
        三个孙子经济状况都非常好,他们应当给付的赡养费用远超过了镇江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民政局取消杨老太的低保,是正确无误的。当然,民政局在下达执法通知时存在程序上的轻微违法,杨老太的大孙子是律师,揪住民政局的执法瑕疵不放,并以此要挟民政局恢复奶奶的低保,其歇斯底里的行径,有违公平正义,令人汗颜。
  
        低保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而才实施的一种必要救助措施,它是温暖人心的救济救助,而不是人人可得的福利。可是,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把它唐僧肉,都争先恐后,形成了“开宝马吃低保”的奇葩现象,造成了国家救助资源的浪费,扭曲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民政局执法有瑕疵,但这与取消低保不矛盾,维权索低保本无可厚非,然而,在法律的缝隙里挑战公平,这样的行径必然令人不齿。(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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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放牧山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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