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一次车交两份钱,并非无理取闹
火车票实行实名制购票后,只要打开售票系统,购票人姓名、身份证号,购票时间、价格,乘车车次、座位号一目了然。但乘客乘车途中一旦遗失车票,铁路部门仍然要求乘客全价补票,是否合理公平?不久前,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上诉案件。(6月1日《检察日报》)
乘坐火车,却丢失了火车票,出站时被要求全价补票,不管发生在谁身上,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就如新闻中的罗小雨一样,由于工作关系,在12306网站上购买了一张火车票,取出纸质车票坐车途中无意将其丢失,当他出站时被要求全价补票,其一怒之下将铁路部门告上了法庭。
乘客乘车途中一旦遗失车票,铁路部门仍然要求乘客全价补票,是否合理公平?仅从这个问题单独来看,好似是铁路部门的错,旅客买票在先,只是意外的丢失,又不是恶意逃票,要求旅客全价补票,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再者旅客是在互联网上购票,在火车票实名制的当下,只要打开售票系统,购票人姓名、身份证号,购票时间、价格,乘车车次、座位号一目了然。
在旅客看来,电子车票应该具备纸质车票同等的效力,纸质车票丢失的情况下,电子客票也可作为乘车凭证。对于这个问题,若是站在旅客的角度上,如此想也是有一定的道理,毕竟火车票早已实名制,在互联网上订票后,虽说旅客取出了纸质车票,电子客票的信息还在的,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只要把订票信息给工作人员查看,应该也是可行的,要其全价补票显然有些强人所难。
其实,通过网上购票的旅客在取得纸质客票后,电子客票即失效,凭证只具有唯一性,要其补票并非无理取闹。试想一下,若是电子客票在取出纸质车票后,依然具有同等的效力,则会取得两个乘车凭证,且两个凭证都可以办理退票、改签、进站、出站等手续,此漏洞若被不法分子利用,势必出现“一票两用”现象。
而一旦出现“一票两用”现象,势必会造成秩序混乱,助长“黄牛”的气焰,危害绝不是一张车票可以弥补的。“黄牛”抢票,再高价贩卖给旅客,尤其是春运的时候,在“黄牛”有意运作之下,旅客可谓是吃尽了苦头,若是电子客票也可作为乘车凭证,一票便可两用,“黄牛”等不法分子势必会趁虚而入,这种情况下,铁路部门要保障旅客的基本权利,打击“黄牛”,难度可想而知,长此以往下去,势必会造成秩序混乱。
为了保证旅客的基本权利,打击“黄牛”,一票决不可两用,在互联网订票却取票而丢失车票的情况下,要求旅客全价补票并非无理取闹。(作者:程令强)
乘坐火车,却丢失了火车票,出站时被要求全价补票,不管发生在谁身上,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就如新闻中的罗小雨一样,由于工作关系,在12306网站上购买了一张火车票,取出纸质车票坐车途中无意将其丢失,当他出站时被要求全价补票,其一怒之下将铁路部门告上了法庭。
乘客乘车途中一旦遗失车票,铁路部门仍然要求乘客全价补票,是否合理公平?仅从这个问题单独来看,好似是铁路部门的错,旅客买票在先,只是意外的丢失,又不是恶意逃票,要求旅客全价补票,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再者旅客是在互联网上购票,在火车票实名制的当下,只要打开售票系统,购票人姓名、身份证号,购票时间、价格,乘车车次、座位号一目了然。
在旅客看来,电子车票应该具备纸质车票同等的效力,纸质车票丢失的情况下,电子客票也可作为乘车凭证。对于这个问题,若是站在旅客的角度上,如此想也是有一定的道理,毕竟火车票早已实名制,在互联网上订票后,虽说旅客取出了纸质车票,电子客票的信息还在的,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只要把订票信息给工作人员查看,应该也是可行的,要其全价补票显然有些强人所难。
其实,通过网上购票的旅客在取得纸质客票后,电子客票即失效,凭证只具有唯一性,要其补票并非无理取闹。试想一下,若是电子客票在取出纸质车票后,依然具有同等的效力,则会取得两个乘车凭证,且两个凭证都可以办理退票、改签、进站、出站等手续,此漏洞若被不法分子利用,势必出现“一票两用”现象。
而一旦出现“一票两用”现象,势必会造成秩序混乱,助长“黄牛”的气焰,危害绝不是一张车票可以弥补的。“黄牛”抢票,再高价贩卖给旅客,尤其是春运的时候,在“黄牛”有意运作之下,旅客可谓是吃尽了苦头,若是电子客票也可作为乘车凭证,一票便可两用,“黄牛”等不法分子势必会趁虚而入,这种情况下,铁路部门要保障旅客的基本权利,打击“黄牛”,难度可想而知,长此以往下去,势必会造成秩序混乱。
为了保证旅客的基本权利,打击“黄牛”,一票决不可两用,在互联网订票却取票而丢失车票的情况下,要求旅客全价补票并非无理取闹。(作者:程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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