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与清”不只限于政商,其意广之
最近,浙江丽水市云和县针对企业对公接待情况,做了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大小企业近4年的对公招待费用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6年全县共有46家规模以上民企,抽查其中有行业代表性的10家,发现它们连续4年对公接待都是“零支出”;而今年一季度,这10家企业销售额总计5815万元,相比2012年同期增长175%。(6月20日《人民网》)
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为新时期政商正确相处明确了原则。在对公接待费用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下,用“亲”“清”二字定位政商关系,恰到妙点。从企业收入年年增长的数据和调查情况来看,对公接待下去了,企业收入增长了,“除去了‘腐败’的祸害,养起了‘清廉’的能才”。
在深入整治“四风”,防止“四风”再次滋生,反腐倡廉的时代背景下,政商关系要如同亲人,同时也要分清之间该有该无的关系。浙江丽水市云和县此次针对企业进行的调查,证明了在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近几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优越的成绩。在企业眼中更是焕然一新,以往少不了的拉拉扯扯,成了现在干净利落的谢绝。
诚然,以往的政商关系多为复杂,个别官员一心想着如何到企业捞捞油水,企业想的却是如何把这些官员团团围住,从而为自己的利益企业铺好道路。有的更是以“辛苦费”“个人名义”“孝敬长辈”等各种方式来拢络官员,而个别官员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自以为这就是应得的,让自己逐步迈向腐败的漩涡。个别官员以妻与子女来帮助自己收取钱财,如“女儿收钱,老子帮忙。”将为官者的根本宗旨和底线抛至九霄云外。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专题活动,和现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洗礼之下;在遵守党纪国法,秉承党的宗旨,履行党的义务为根本要求之下;反腐倡廉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取得了举世共睹的历史性成就。云和县企业四年来对公接待的“零支出”,而四年的销售额日益增长的情况,证明政商之间的“亲”“清”关系正在逐步形成。在干部服务企业、廉洁从政“十项规定”、二十类饭局禁令及“负面清单”的出台,管住了干部“不吃不拿”,更是激励干部“有作有为”。
笔者认为,在整治“四风”,防止“四风”再次滋生,反腐倡廉的时代背景下;在党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的积淀下,应当时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清”二字定位。将“亲”“清”用于更加广泛的地方,不单单局限于政商之下,可以用在党政内部门单位之间,也可以用在干群之间。“亲”,亲如一家。“清”关系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