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治疗”不是违规收费的遮羞布
患者在医院治疗床上、手术台上遭遇多次加价,治疗费用从最初的400多元,一路涨价至6000多元,带的钱花光后又被迫写下1750元的“欠条”。这是河南省一患者近日在郑州市第二中医院的治病经历。(3月18日《北京晨报》)
赖女士的病情在医生口中从最初的建议打B超检查,到“很严重”,最后是“病情特别严重”。而费用也是从最初的400元,一路飙升到6000元,最后掏出身上仅有的150元后,被迫要求打下1750元的欠条。实际上真的需要6000元吗?经过郑州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实际上赖女士的治疗费只需要不到3000元便可以治愈。
只需要3000元的治疗费,无端变成了6000元,这个差距不仅让赖女士感到困惑,换做任何人都难以理解。这多出来的3000元,其实也是有“来头”的,其中包括后期1个月的治疗项目,以及名目不清的“特色治疗一”、“特殊治疗二”,具体是什么“特殊治疗”项目,就连医生和院方也答不上来。如果把“特殊治疗”当成违规收费的遮羞布,那么该医院的医生也算是“行有所止”。因为在对赖女士的治疗中,没有更多的对项目不清的治疗服务进行捆绑打包,进而生出“特殊治疗三”、“特殊治疗四”,以及更多费用。
令人啼笑皆非的“特殊治疗”,不过是医生丧失职业道德操守,把“医者”当成非法牟利的工具而已。令人感到惋惜的是,院方的出面“澄清”不但对“特殊治疗”项目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澄清,而且以“防止患者后期不来治疗了”为由,试图帮医生强迫患者打欠条“打掩护”。不禁令人想问,难道“打欠条”、“特殊治疗”都是该院服务患者的惯用手段?应该说,院长一看账单和项目,心中便可对其中的费用有了底,到底该不该花这么多钱,相信院长心中是再明白不过的。但是,为了“保护”医生,给患者和社会一个“合理”的解释,于是就没有根究这其中的深层次问题。其实,这也侧面反映出,院长和医生作为一条船上的蚂蚱,都是利益的共同受益者。于是,才有了医生违规收费,院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俗话说,花钱要花得明明白白。但是赖女士的钱,既花得不明不白,还被告知“不交不行”,不想治都不行,因为“已经治过了”,钱不够就打欠条,“天下没有白看的病”。显然,该院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其次,治疗项目明细没有告知患者,也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再者,“特殊治疗”都能作为治疗项目,也说明该院存在管理上的混乱,要彻查的是,该院是否在长期服务患者中屡出“特殊治疗”这一“奇葩治疗”项目。
在事件的最后,医生被停职,郑州市卫生监督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院长呢,就没有一点连带责任?作为医院管理的“一把手”,放任医生乱收费、医院管理乱象横生,院长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出现拿“特殊治疗”当违规收费的遮羞布,很大程度上,是源于院长的管理不力造成的。
作者:李丁乔
赖女士的病情在医生口中从最初的建议打B超检查,到“很严重”,最后是“病情特别严重”。而费用也是从最初的400元,一路飙升到6000元,最后掏出身上仅有的150元后,被迫要求打下1750元的欠条。实际上真的需要6000元吗?经过郑州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实际上赖女士的治疗费只需要不到3000元便可以治愈。
只需要3000元的治疗费,无端变成了6000元,这个差距不仅让赖女士感到困惑,换做任何人都难以理解。这多出来的3000元,其实也是有“来头”的,其中包括后期1个月的治疗项目,以及名目不清的“特色治疗一”、“特殊治疗二”,具体是什么“特殊治疗”项目,就连医生和院方也答不上来。如果把“特殊治疗”当成违规收费的遮羞布,那么该医院的医生也算是“行有所止”。因为在对赖女士的治疗中,没有更多的对项目不清的治疗服务进行捆绑打包,进而生出“特殊治疗三”、“特殊治疗四”,以及更多费用。
令人啼笑皆非的“特殊治疗”,不过是医生丧失职业道德操守,把“医者”当成非法牟利的工具而已。令人感到惋惜的是,院方的出面“澄清”不但对“特殊治疗”项目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澄清,而且以“防止患者后期不来治疗了”为由,试图帮医生强迫患者打欠条“打掩护”。不禁令人想问,难道“打欠条”、“特殊治疗”都是该院服务患者的惯用手段?应该说,院长一看账单和项目,心中便可对其中的费用有了底,到底该不该花这么多钱,相信院长心中是再明白不过的。但是,为了“保护”医生,给患者和社会一个“合理”的解释,于是就没有根究这其中的深层次问题。其实,这也侧面反映出,院长和医生作为一条船上的蚂蚱,都是利益的共同受益者。于是,才有了医生违规收费,院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俗话说,花钱要花得明明白白。但是赖女士的钱,既花得不明不白,还被告知“不交不行”,不想治都不行,因为“已经治过了”,钱不够就打欠条,“天下没有白看的病”。显然,该院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其次,治疗项目明细没有告知患者,也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再者,“特殊治疗”都能作为治疗项目,也说明该院存在管理上的混乱,要彻查的是,该院是否在长期服务患者中屡出“特殊治疗”这一“奇葩治疗”项目。
在事件的最后,医生被停职,郑州市卫生监督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院长呢,就没有一点连带责任?作为医院管理的“一把手”,放任医生乱收费、医院管理乱象横生,院长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出现拿“特殊治疗”当违规收费的遮羞布,很大程度上,是源于院长的管理不力造成的。
作者:李丁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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