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被贷款”应为信贷部门敲响警钟
8月10日,因购房办理贷款,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的黎婵在查询个人征信时,意外发现自己有一笔3万元的贷款记录。黎婵表示,自己从未办理过这笔贷款,“严重影响了我的个人征信”。“我从不知道新塘镇这个地方,2009年我在外地念大学,直到现在,我从没接到过与这笔贷款有关的信息。”(8月15日 《新京报》)
莫名被贷款,却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找信用社申诉,却被告知可取法院起诉;明明多次接到被贷款的申诉,却依旧有人无故受到伤害,面对投诉者与记者的质疑,企图以一句“工作失误”来进行推脱,显然不会得到受害者与社会舆论的认可,甚至是引来舆论的新一波的攻击与质疑。
本应层层把关的贷款程序,在实际操作中被简化,信贷员提供的资料成为了贷款发放的唯一依据,也导致了部分贷款成为了一些内部不法分子眼中的肥肉。明明接到数次的群众反映,冒名贷款的行为却依旧在发生,也充分报露出了信用社内部监管的乏力。
个人信息被冒用,在信息化时代似乎已经屡见不鲜,但是冒用他人信息去突破层层把关的贷款程序还是叫人大吃一惊。仔细分析类似事件的发展,无外乎两点原因,一是相关信贷系统内贷款程序把关不严,给内部员工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二是外部监管部门的疲软导致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信用社也好,银行也罢,贷款发放的最终目的还是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严密的程序与良好的监管则是提升贷款质量的催化剂。面对“被贷款”的个人相关部门应该协调联动,在最短的时间给受害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与此同时,“莫名”被贷款的现象也应为信贷部门敲响警钟,严格把关贷款程序、强化后期监管才能真正杜绝“被贷款”的现象发生。
“工作失误”不能成为推脱受害者的理由,更不能当成大众一时吐槽的笑点,其带给我们背后的思考才应是缓解被贷款者心里伤害的最佳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