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城乡医保,公平才是关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透露,人社部将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今年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明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据悉,截至目前,已有2/3的省份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其中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0月11日 人民网)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在扶贫工作进行如火如荼之时,城乡医保并轨将从制度上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居民吃了一颗定心丸。目前我国医保制度已覆盖95%以上的城乡人口,但制度并不统一。国内的基本医保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这其中,城镇居民医保由财政和城镇居民缴费,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财政和农民缴费,由卫计部门管理,管理职能交叉,效率不高,而且客观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地域差距、城乡差别。虽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但由于管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目录等各不相同,享受待遇有较大差别。
为了保证城乡医保整合村顺利进行,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加强试点工作的进行力度,积极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试点,剥离原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职能,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建立相关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一体化管理服务目标;第二,加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执行,构建畅通的绿色转诊通道,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间有序转诊;第三,要将优质的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院,保证农村群众可以得到优秀的医疗服务,同时要加大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使医疗问题不再是让患者倾家荡产的源头。
整合城乡医保,根本上讲还是一个公平问题,是医疗配置公平问题,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们,不论户口、身份如何,都应该凭借勤奋劳动享有基本均衡的医疗保障水平,在医保质量不断提升的过程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正是种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追求,成为推动改革向前的洪荒之力,它将促使我们迎难而上,逐一扫除横亘在眼前的种种障碍和问题。
标 签:
( 网站编辑:南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