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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除“马路广告族”这一顽疾,需多管齐下

        对有车一族而言,会遇到路口信号灯变成红灯时,各种发小广告的人就将名片插入车窗的情况。昨日,不少车主反映,昌宏西路与彩云北路交叉口处,此类现象尤为明显。(1月10日央广网)
 
       在十字路口,司机们经常会碰见这样一群人,我们称他们为“马路广告族”。他们趁着红灯亮起时,径直窜到马路中间,利用短暂的几十秒时间,将手中的小广告或夹到车上,或直接扔进车里,你还来不及看他一眼,他就又跑到了另一辆车前。在绿灯亮起之前,这些人迅速撤离,整个过程让人看得胆战心惊。
 
       在行车道上发放小广告这种行为一直以来为人诟病,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还是因为这种方式能使宣传范围更加广泛,发放人员也能赚更多的钱,但这种为了钱拿别人和自己生命开玩笑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一方面,它扰乱了正常行车秩序,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也容易对车辆造成损害。另一方面,个别司机随手将小广告丢弃在马路上,既造成了资源浪费,破坏了市容市貌,也给环卫工人添了不少麻烦,环卫工人因此被撞的事故屡屡发生。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行车道上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影响了交通秩序,涉嫌妨碍道路交通安全,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导致事故发生,其损伤难以得到赔偿,而且还要赔偿他人损失,雇佣他们的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实际上是得不偿失的。所以,不管是宣传公司还是发放人员都应该深刻认识到这种方式的弊端,不要铤而走险。
 
      作为监管部门来说还是应该加强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特别是对制作各种假证件、假发票等违法行为,要从危害社会公共秩序角度出发,追根溯源,予以重点打击;交警部门加强对该行为多发路段进行排查,详细掌握发生地点、多发时间、人员数量等基础信息,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工商管理部门加大对非法广告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税务部门加强对假发票流向的跟踪,发现使用假发票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惩罚,决不手软。
 
       笔者相信,多管齐下定能祛除“马路广告族”这一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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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中新评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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