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新时代干部成长新标杆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经发布,便在网络引发热议,这部我党最新的选人用人标准,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树立了新时代干部成长新标杆。
树立政治标尺,政治标准更加突出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新修订的《条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政治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在人选的标准条件上凸显政治要求,在考察识别上突出政治素质,在审核把关上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作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第一种情形,把紧把严政治要求这个硬杠杠。“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自律,尤其在应对风险挑战、处理复杂矛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提高斗争本领。
注重科学选任,专业精神更加凸显。
党的十九大报告就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条例》修订,呼应十九大部署,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有力制度保证。增加了“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等表述,注重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把“专业知识”改为“专业素养”,对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增加“专业素养”考察,要求深入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对新时期干部队伍专业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启示广大党政领导干部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还要提高专业能力,强化专业作风,要不断提升学习的主动性,结合自身需要,提高自己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实践,到最艰苦的岗位接受磨炼和考验,在实践中增强阅历,锤炼作风。
推动能上能下,担当作为导向更加鲜明。
《条例》强调“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将“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纳入选拔任用条件、将“敢于担当”纳入作风考察之中。旗帜鲜明树立用人导向,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形成鲜明的导向,使广大干部知所趋赴、有所敬畏。新时代是担当者、奋斗者的时代。敢担当有作为,是党和人民对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和殷切期盼。党员干部要涵养矢志不渝的奋斗精神、精益求精的答卷精神、无私的奉献精神,紧紧抓住机遇,勇于改革创新,果敢应对挑战、善于攻坚克难,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埋头苦干实干,默默地用自己的汗水和才智服务人民、回报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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