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制化理念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人才队伍建设
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骨干力量,笔者认为各级党委要始终把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关键举措来抓,着力在选、育、管用上狠下功夫,使之成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具体来说,要着重突出以下三点。
一是突出“选得准”,建立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始终把“双强”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将政治素质好、法治意识强、服务水平高,自觉遵规守纪、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
二是突出“育得优”,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培养。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培训目标和重点,进一步充实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等方面的内容,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讲解、案例剖析、典型示范、实践锻炼、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党组织书记带头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增强带头依法办事的实际本领。
三是突出“管得严”,推行奖优汰劣的考核办法。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实的要求,不断强化日常管理,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组织生活等各项规定,健全谈心谈话、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使党组织书记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制度规定这根弦。按照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的要求,加强对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监督管理,把依法治理成效作为衡量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党组织书记考核考察的重要举措,以此树立良好的实绩导向、法治导向和服务导向。
(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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