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基层干部要有为民服务意识
村(社区)基层干部是人民群众的“父母官”,平时工作都是面向群众,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村(社区)基层干部具备为民服务意识至关重要。为民服务过程中,村(社区)基层干部要切实沉下身子,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为百姓提供服务、排忧解难,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对于服务意识淡薄、群众观念淡化的基层干部,要抓住换届的时机,严格限制村(社区)干部职数,规范村(社区)干部职数定编制、规范岗位职能定责任、规范保障机制定报酬,使能人上,庸人下,坚决采取相应措施,净化基层干部队伍。让群众满意是检验村(社区)基层干部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日常工作中,村(社区)干部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最大需求,沉下身子,悉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仔细了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并力所能及的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沭阳县委组织部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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