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微制度方能约束微权力
2015年12月,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亚鱼乡纪委对亚鱼乡民生事业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乡民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姚广套取亚鱼乡敬老院工作经费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5月3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姚广把惠民资金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两年时间分30次套取工作经费23778元。其中最少的一次仅为70元。连区区70元也不放过,贪婪的吃相令人憎恶,雁过拔毛式的微腐败让人警醒。俗话说,针尖大的窟窿能透斗大的风。乡镇干部手中掌握的微权力看似不起眼,可日积月累之下,一样能够寻租出可观的经济利益,如果不严格加以约束,终会酿成大祸害。
剖析姚广腐败的历程,不难发现,制度设计的缺陷、不受约束的权力是微腐败屡次得逞的重要因素。在养老院工作经费管理过程中,姚广集采购与出纳的权力于一身,一进一出的关键环节全都由他一人说了算,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自己监督自己,不出问题才怪。由此可见,贪污腐败不在于官位的高低、权力的大小,而在于制度的完备与否。
特别是当下,各级都加大了扶贫惠民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如何畅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措施落到实处,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民生红利,防止“水过地皮湿”、“经手三分力”的现象,值得我们认真考量。好政策要想发挥好作用,光靠干部的自觉显然不够,还需制度来兜底。唯有细化微制度,方能约束微权力,从而遏制微腐败。
谈起制度,实践中人们往往存有抓大放小的认识误区。对于大层面的制度设计用力较多,小细节的制度建设则重视不够。其实,绳在细处断,冰在薄处裂。如果基础不夯实、基层不扎实,再美的宏伟蓝图、幸福展望也可能沦为空中楼阁。因此,建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基层小气候的制度涵养尤为关键。
做好微制度这篇大文章,要在细化、深化、优化上下功夫。制定“路线图”,规范微权力;设立“阳光网”,晒出微资金;强化“曝光台”,处置微线索。只要我们从严上要求,在实处着力,就一定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群众身边微腐败的发生。(陈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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