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人民心连心 警民“鱼水一家亲”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更好地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职责,近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 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此举无疑是十分必要而及时的。
警察一贯被人们誉称为“人民卫士”,他们是和平年代的战士,是保卫人民的英雄,肩上背负的是我们看不到的世界,心里埋藏的是沉甸甸的责任与担当。近年来,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警察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警察高应激、高对抗性和高危险的职业特性可见一斑。袭 警违法犯罪不仅直接危害执法民警个人的人身安全,而且很容易造成‘破窗效应’,损害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降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能让“英雄”流汗流血又流泪,让广大“人民卫士”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从立法的角度保障从警人员得到巨大付出后应有的尊崇与权益,持续加大对民警的保护力度,这既是推进社会高质量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亦是促进社会和谐有序、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尊重警察就是尊重国家权威。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依照法律惩治反革命分子,预防、制止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以保卫人民民主制度,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这就是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权威性体现。尊重警察,就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制强国的生动实践。
保护警察就是保护人民自己。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保障、社会安定和谐的秩序如何维护,就是依靠人民警察的辛勤值守、担当奉献。无论何时何地,人民警察都是群众第一时间想到的依靠,是人民警察的英勇奉献始终守护着大众的幸福安康、换取了我们普通大众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他们是老百姓利益的忠实捍卫者,是人民的英雄、是老百姓眼里最可亲、最可爱的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风亮节依法依规民主执法、公正执法,是人民警察不断赢取民心、获得人民拥护支持进而受到人民尊崇爱戴的客观要求。只有全社会广泛弘扬守法遵纪、拥警爱警的广泛共识,不断激发广大从警人员勇做人民的“守护神”,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人民拥护爱戴人民警察”“警民鱼水一家亲”的良好社会生态,以真情换真心拥护,以担当卫和谐平安,如此,方显国家之治、之兴,方为万民之乐、之福。(陕西省府谷县文旅局 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