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 越到攻坚最后阶段,越要坚定必胜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衡量脱贫攻坚成效,关键要看能否做到不返贫、能致富,实现脱贫攻坚成果的可持续,使扶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贫困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因此,脱贫摘帽地区要聚焦解决相对贫困,扎实加强脱贫攻坚工作。
不松劲,帮一把。对存在返贫风险和存在致贫风险的人群,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时将返贫和致贫人口纳入帮扶。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稳岗拓岗,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提升带贫能力,利用公益岗位提供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对种养业要注重长期培育和支持。继续坚持扶贫小额信贷对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让搬迁户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扶上马,送一程。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驻村工作队不能撤。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衔接好,连一体。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实现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深化和脱贫攻坚后的更高目标。因此,已摘帽县要由从解决绝对贫困转向瞄准相对贫困,加强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连为一体。比如,进一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民生建设,不断缩小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持续增强摘帽地区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完善乡村治理,努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贵州省天柱县邦洞街道办事处 田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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