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治理新机制 创新社会治理共同体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积极构建社会治理新机制,聚合全要素共治,打通全领域共建,强化全周期共管,创新社会治理共同体,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有益探索。
一、聚合全要素共治,汇聚强大合力
针对当前社会治理资源分散、条块分割等突出问题,要充分调动党、政、法、民”各要素全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统筹一切为民解忧的资源力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纵深推进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等攻坚行动,用好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外出返乡优秀人才。突出政府负责,立足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明确基层社会治理突破项目,确保各部门在社会治理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治理。健全法治保障。推动公安、司法、综治部门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普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方式来化解和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会效果的统一。群众参与自治。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创新搭建“五老议事站”“群众评议站”等议事平台,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探索通过群众自治规范信访行为,实现党领导下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二、打通全领域共建,畅通参与渠道
针对社会治理事项转办渠道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创新搭建治理运行机制,链接线上和线下,全领域贯通乡村,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搭建“一体两翼”治理服务格局。“一体”,即社会治理共同体。“两翼”,即一手抓审批制度改革,力促“最多跑一次”;一手抓群众诉求化解,力争“最多访一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层级办理”,深化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村级便民服务站,下放便民服务事权。统筹协调社会治理资源,汇聚各方力量形成治理合力,推动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一线,推动服务向基层延伸、矛盾在源头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
三、强化全周期共管,筑牢机制保障
针对社会治理碎片化、分散化等问题,要以制度为保障、技术为支撑,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全周期闭环管理,实现“当下改”和“长久治”的有机统一。 构建社会治理运行机制。按照“人、地、事、物、组织”,将分级分类划分成基础网格,依托社会治理指挥系统,通过“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对网格服务事项实行“网格发现、村级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实现群众诉求“收集、核实、处置、上报、分流、督办、反馈”闭环办理,形成“网格办小事、报大事,部门办实事、解难事的工作格局。 搭建矛盾预防机制。 以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换届为契机,制定出台《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明确村干部权力义务和底线红线,实现“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预防和减少基层矛盾纠纷。对矛盾纠纷实行每月排查一次,乡镇每半月排查一次,村级每周排查一次,网格每天排查一次,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刘泰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