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制度不应只挂在墙上
党组织制度是全体党员要共同遵守的原则,然而,现实中有的党组织往往在制定制度上下的功夫,远远超过在执行上下的功夫,结果是制度制定出来就完事了,根本没有认真落实,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现在,组织不执行制度、个人不遵守纪律的现象还相当普遍,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党的组织制度是指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组织纪律用党规党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并要求所有党的组织和党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组织规程。制定党组织制度对于要进一步把握好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落实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组织不执行制度、个人不遵守纪律,诸多现象影响了党员的形象和号召力。如果党员在党和不在党一个样儿,有组织、无纪律,那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制度也只能成为“一纸空文”。
为什么制度会无法执行?有时候是制度本身有瑕疵,要么缺少程序性或惩戒性,太过笼统,难以执行;要么处罚力度太轻,例如一些干部行为失范严重,但结果只是“罚酒三杯”。无论哪一种,都使本该刚性的制度成了“注水货”。缺少执行力,还反映了领导干部的水平和素质问题。有些人的为官之道就是“向上看”,执行力度与上级强调和检查的程度成正比,上级不关注的,他就不执行;还有些干部根本就不懂业务、不懂法,制度出台多年,还一问三不知,像这样的干部只能说是尸位素餐,群众当然看不过也信不过。
“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当违反规章制度无人追究,那么规章制度也就沦为一纸空文。制度之笼,决不能是四面漏风的破房子,否则,“关住权力之手”就是一句空话。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中国共产党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写出来的。有了制度要见诸行动,以“钉钉子”的精神咬住不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党章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执行制度关键看有没有担当,离开了历史责任,没有了使命担当,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小错提醒、警钟长鸣,穿越底线、动辄则咎,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制定制度可以使组织生活有章可循,而执行制度才是是保证党建工作正常运转、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关键。面对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广大党员也要时刻用纪律约束自身,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要求自己,让制度的力量充分释放。(于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