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足“三门功”抓实党纪教育
下足“三门功”抓实党纪教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契机,坚持“学思同频”,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慎终如始”,抓实党纪教育。
坚持“学思同频”,学深学透“增定力”,在勤学不辍、深研细悟中,让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我们要在勤学不辍中领会精神,用党纪党规掸思想之“尘”,做到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廉洁底线。党纪学习教育绝不是一句口号,倘若把学习党纪当成一项“规定动作”,在学了、记了、做了后,依旧在工作和生活中“老调重弹”,就失去了学习的意义。要在学以致用中,真正校正思想、规范行为,在一言一行中将遵规守纪融入血脉,成为行动自觉。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慎终如始”的谨慎态度,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通过细化学习内容、找出学习重点、形成知识体系,不断构建《条例》的知识框架。以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的方式,同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纪律建设等重要文章、论述,让学习内容饱满丰富,确保党员干部受警醒、强党性、知担当。
党员干部还要善于思考,多思“为何学”,常思“怎么学”,既要在个人自学中,多总结、多领悟,也要利用集中理论学习的机会,提高党纪学习教育质效。通过本次读书班,我深刻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积极引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在勤学不辍、深研细悟中,让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对标对表党纪检视言行,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明晰身份、岗位、职责存在的风险隐患,算好政治账、道德账、风险账,在大事原则和小事红线面前,坚决做到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
坚定“理想信念”,检实检细“明眼力”,在对党忠诚、砥砺前行中,让政治品格“坚如磐石”。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党规党纪查不足,深挖思想根源找症结,做到经常自省自查自纠,通过学习教育提振精气神、彰显新作为,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纪为“规矩”,画好人生“方圆”。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木心不直,则其脉理皆邪”,若是官心不正,必然败坏党风政风,伤害党性民心,更别谈坚守初心、办好国事民事了。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途径。党员干部要用党纪党规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始终坚定初心使命。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怀恭敬之心、恪守之心、敬畏之心,做到慎微、慎权、慎言、慎行,画好“不可为”的红线,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说的坚决不说,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成为立身之本,切不可在“得过且过”中丧失理想信念。
坚决“慎终如始”,真抓真改“添魄力”,在恪守纪律、尽职尽责中,让为民初心“矢志不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要在思想上立起“硬标杆”,划清“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凡事多思是否“合乎规矩”,切不可“因小失大”;要在工作实际中,恪守纪律,始终不逾“红线”半步,真正做到永葆为民初心、站稳人民立场、厚植爱民情怀,不断围绕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善决策、真作为,锤炼敢担当、勇奋斗的能力,稳步走好新时代的赶考路。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只有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戒惧自己、教育自己、警醒自己,才能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严明的纪律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以严明的纪律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作为经开区的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与企业保持“亲”“清”政商关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党纪党规匡正言行,进一步加固拒腐防变的思想大堤,强化党员意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