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态”保持党纪学习教育永远“在路上”
“三常态”保持党纪学习教育永远“在路上”
根据党中央安排部署,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经收官,但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阶段性任务,只有“进行曲”没有“休止符”。党员干部要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新要求,在理论上、思想上、行动上持续发力常抓不懈,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作为“终身课题”,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
常态化抓好理论学习。理论是实践之源。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规范行事、纠偏正向的行动指南,抓党纪学习容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存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象。党员干部要善用“碎片化时间”和用好“三会一课”、贵州网院等学习平台,让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在前期党纪学习基础上再深入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党规党纪内化为终身遵循的言行准则。
常态化做好自我约束。堡垒往往是从内部攻破。纵观历次违纪违法案例,涉案人员无不是因自我约束不严,思想防线崩塌而触碰了法纪底线。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常态化做好自我监督约束,时刻保持“吾日三省吾身”的态度,对照典型案例“照照镜子、正正衣冠”,在自警自省中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时刻提醒自己“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常态化开展执纪监督。正确看待监督,把监督当作组织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以党规党纪为指导,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下,纠正行为偏差,避免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筑牢党员干部队伍纪律规矩防线。(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 杨正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