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微腐败” 筑牢“廉洁关”
杜绝“微腐败” 筑牢“廉洁关”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干部的腐化堕落,往往都由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对身边的“微腐败”保持清醒认识,从我做起,自觉抵制、主动拒绝,坚决斗争,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
坚守思想“警戒线”。“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对待“微腐败”不能有“微态度”,治理“微腐败”必须坚持“小题大做”、无“微”不治。从细微处做起,抓好党员干部的信念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教育,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从源头上打消“微腐败”思想。
筑牢法纪“基准线”。党的纪律是抵御思想侵蚀的“防火墙”,切勿存在纪不及“微”、法不责“微”思想。党员干部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严守党的纪律底线,坚守做人和为官底线,行得正、坐得稳,对党的事业负责,对自己行为负责;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自觉纯洁交友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常修为官之德,常弃非分之想,常惧法纪之威,守住做人底线,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涵养清廉“自律线”。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防微杜渐,坚持不懈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约束。从细微处抓起,不心存侥幸,不打纪律法规的“擦边球”,不越雷池半步,把好第一关,凡党纪条规禁止的就要自觉“画地为牢”,守住纪律的最初防线。在工作与生活中,始终做到洁身自好,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从小事、小节上严格自律,从思想上拒绝、从行为上杜绝任何“微腐败”行为,坚决不踩底线、不越红线。(贵州省锦屏县偶里乡人民政府 杨延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