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是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
近期,四川以省委办名义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抓住县委这个关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当前,一些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纪律松弛、工作作风软弱涣散,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盛行。导致这些问题的存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四川以省委推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制定了规范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备案;加强日常监管,推行全程记实;探索同级监督,深化述责述廉等好的措施,这些措施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一些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纪律松弛、工作作风软弱涣散,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盛行。导致这些问题的存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四川以省委推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制定了规范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备案;加强日常监管,推行全程记实;探索同级监督,深化述责述廉等好的措施,这些措施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具有重大意义。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急迫要求,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一大批腐败分子被清除出党,但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在这种形势下,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迫切。只有落实好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来,才能形成合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就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就是要求基层党委“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手抓、亲自管,敢于担当,就是要要求基层党委“一把手”切实履行正风肃纪之责、源头预防之责、领导支持之责、表率示范之责,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就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问题意识,坚持务实导向,做到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就要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将监督权力和义务交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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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南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