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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蝇贪”须强化对基层“一把手”权力监管

        记者近期在山东、河北、广西、陕西等地调研发现,多地针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开展的专项行动表明,基层干部“蝇贪蚁害”问题突出,呈现“雁过拔毛”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小官巨腐”触目惊心、部分村街干部“黑社 会化”等态势,其害如虎。(2016年8月15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一些地方村级基层“小官巨腐”案例频发,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多则几千万,窝案串案和家族式腐败时有发生。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基层“一把手”权力监管失控,从而使权力遭到滥用,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农村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接触,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最终落脚点,其一言一行均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可谓官微权大。同时,由于村委会在属性上是自治组织,村干部在本质上是半官半民,与国家行政机关相比,管理显得更为松散,加之一些地方宗族观念、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村干部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政策、法律、制度落实到村一级往往都存盲点,这就形成了基层“一把手”贪腐的“土壤”。
防止基层“一把手”滥用权力,就必须找准病根,对症下药。
        一是要把村级基层干部纳入县、镇的“视线”范围,加强其教育管理力度。建章立制,使“一把手”们有规可循,有章可守;强化培训,使基层干部知晓法律法规,尊重法律法规;严格考核,加大对勤政廉洁者奖励力度,严厉惩处贪腐无为者。
        二是划定村级“一把手”权力范围,使“一把手”们不越权,不越位,知道那些事可为,那些事不可为,把该做的事做好,不应该做的事坚决不做。
        三是力推基层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严防少数人甚至一个人说了算,把涉及资金、人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交由村民处理,必须要经“一把手”决策的事务全部进行公开,让全体村民都知道。
        四是加大对“一把手”监督制约力度,健全由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制度和村级纪检员制度,使“一把手”权力充分受到制约,真正做到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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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图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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