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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纪委的两种态度及结局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发布《组织找你了解情况,这些事千万别做》一文。(8月30日人民网)

        中纪委不让做的十一件事: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问题、重要事项;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共产党员也是人,也免不了会有过,关键在有过之后,对过持何态度。过去我们常说一句话,犯错误在所难免,改了就是好同志。面对纪委的谈话、函询、调查了解情况,持何态度十分关键。纪委找你谈话,未必就是很严重的事情,也许是想了解一下情况,证实某个问题;也许是想得到一些线索,便于深入调查。当然,有无问题,问题是否严重,被询问的党员自己心里很清楚。没有问题,不用紧张,如实回答问题即可。即使有问题,更应该配合组织,主动、如实说清楚问题。能否说老实话、做老实人,是忠诚老实、襟怀坦白,还是隐瞒真相、欺骗组织,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因为在入党之前,党章就已明文要求,你也接受这项要求,而且还举手宣过誓“对党忠诚”。

        中纪委列出负面清单,提醒党员同志应该怎么做,不能怎样做,实质上是对党员、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爱护和保护。如果党员同志始终坚守信仰,严守纪律,强化党性,增强免疫力,就可以“防病强身”,做到“百病不侵”。有的党员同志犯错误,甚至蜕化变质成了腐败分子,关键就在于信念动摇,不能坚持世界观的改造,不能从难从严要求自己,一意孤行,对组织、对纪委的忠告置若罔闻。导致越走越远,陷入罪恶的深渊,完全不能自拔,最后自绝于党和人民。

        面对纪委两种态度必然是两种结局。如有问题、错误、罪过,主动说清楚问题,检讨错误,坦白交待罪行,便可从轻从宽处理。如是一般错误,纪委找你诫勉谈话,提个醒,今后注意别再犯就行了;是严重问题,说清楚,接受处分,吸取教训,也不会影响政治生命;如果是违反党纪国法,如态度端正,积极挽回损失,退赔退赃,痛改前非,也会减刑,早日出狱,重新做人。反之,如果是信口雌黄、隐瞒真相、欺骗组织、销毁证据、对抗审查,可能是会给纪委和以后的检察院调查带来短时的麻烦和一些困难,我想说的是,千万别干傻事,走向了反面,千万别抱侥幸心理,以为能瞒天过海,千万别低估纪委、检察院的办案能力和技侦水平,抗拒调查审查,顶多使纪委、检察院费点周折而已,可对犯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和涉嫌犯罪的腐败分子而言那就是罪加一等,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就是贪腐分子提前把证据销毁了,凭你无法说清巨额财产来源,仍然可以巨额财产来路不明治罪。
两种态度,两种结局,何去何从,可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走错了路啊!(文/廖荣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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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放牧山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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