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遏制“带病提拔”关键抓牢“牛鼻子”
近日,中央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来源:《人民日报》)
《意见》是执纪“四种形态”又一把“利剑”,为遏制“带病提拔”筑起一道牢笼,亮出了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六大“利剑”,全方密织遏制“带病提拔”制度“防护网”。
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干,出台“八项规定”,整治“四风”,“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违法必惩,坚定不移惩腐败,使“带病提拔”减存量、降增速,然则,规避地下,暗渡成仓,形势不容乐观。
据中纪委透露:查处中管违纪干部,居多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溯源追根,基层纪委监督缺失、组织核察弱化、领导责任缺失,基层选拔任用干部凸显“短板”“盲区”。
《意见》聚焦选拔任用工作,既遏制“带病提拔”,更让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让《意见》正真发力生威,关键在抓住根治“带病提拔”牛鼻子,对症下猛药,疴骨疗伤,遏制“带病提拔”蔓延势头。眼前,正值各级党换届高潮,这对选好、用好干部、配强班子,严把选任关,有效遏制“带病提拔”,事关百姓安康大局和党国生态安危。
《意见》明确,抓住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书记这个“牛鼻子”,就抓牢了选任用人负主体责任核心,就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四两拨千斤”,遏制“带病提拔”,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进而强化任前、选中、选后监督,让提拔者经受“聚光灯”考验,严以用权,接受监督,强化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构筑成“不敢腐”惩戒机制、防范机制和保障机制。
笔者看来,遏制“带病提拔”,重点在责任,关键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及书记,应知责明责,担当起遏制“带病提拔”的主体责任,“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把主体责任传导给班子成员,传导给下一级党组织,这是政治责任、组织重托,是不可推卸的“责任田”,落实好主体责任,狠抓“牛鼻子”。
同时,紧盯提拔干部日常监督。通过日常工作业绩、群众认同度、廉洁自律等,了解拟提者是否是“能干事、想干事、真干事、干成事”,是否心中“有党、有民、有责、有戒”;通过“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家访等等,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识干部生活情况、思想道德、生活作风情况。
抓住加大责任人监督。让“牛身”紧随“牛头”动起来,首先是各级党委及其书记“雄起”“牛头”,落实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直接责任,敦促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责任,全面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让每个环节有责任主体,确保环环紧扣,追究到人。
抓牢任后监督永远在路上。干部提拔监督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监督部门早介入,早发现,早预防;组织部门强常谈话,了解干部新动态,提升干部党性修养,体现组织关怀,为干部加油鼓劲,及时发现问题提醒,关心保护干部。
总之,抓住“牛鼻子”,才能用好干部,才能充分发挥监督力量,才能严肃追责,及时问责,问责到底,做到“零容忍”,才能有效遏制“带病提拔”,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环境。(作者:周春燕)
《意见》是执纪“四种形态”又一把“利剑”,为遏制“带病提拔”筑起一道牢笼,亮出了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六大“利剑”,全方密织遏制“带病提拔”制度“防护网”。
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干,出台“八项规定”,整治“四风”,“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违法必惩,坚定不移惩腐败,使“带病提拔”减存量、降增速,然则,规避地下,暗渡成仓,形势不容乐观。
据中纪委透露:查处中管违纪干部,居多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溯源追根,基层纪委监督缺失、组织核察弱化、领导责任缺失,基层选拔任用干部凸显“短板”“盲区”。
《意见》聚焦选拔任用工作,既遏制“带病提拔”,更让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让《意见》正真发力生威,关键在抓住根治“带病提拔”牛鼻子,对症下猛药,疴骨疗伤,遏制“带病提拔”蔓延势头。眼前,正值各级党换届高潮,这对选好、用好干部、配强班子,严把选任关,有效遏制“带病提拔”,事关百姓安康大局和党国生态安危。
《意见》明确,抓住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书记这个“牛鼻子”,就抓牢了选任用人负主体责任核心,就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四两拨千斤”,遏制“带病提拔”,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进而强化任前、选中、选后监督,让提拔者经受“聚光灯”考验,严以用权,接受监督,强化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构筑成“不敢腐”惩戒机制、防范机制和保障机制。
笔者看来,遏制“带病提拔”,重点在责任,关键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及书记,应知责明责,担当起遏制“带病提拔”的主体责任,“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把主体责任传导给班子成员,传导给下一级党组织,这是政治责任、组织重托,是不可推卸的“责任田”,落实好主体责任,狠抓“牛鼻子”。
同时,紧盯提拔干部日常监督。通过日常工作业绩、群众认同度、廉洁自律等,了解拟提者是否是“能干事、想干事、真干事、干成事”,是否心中“有党、有民、有责、有戒”;通过“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家访等等,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识干部生活情况、思想道德、生活作风情况。
抓住加大责任人监督。让“牛身”紧随“牛头”动起来,首先是各级党委及其书记“雄起”“牛头”,落实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直接责任,敦促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责任,全面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让每个环节有责任主体,确保环环紧扣,追究到人。
抓牢任后监督永远在路上。干部提拔监督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监督部门早介入,早发现,早预防;组织部门强常谈话,了解干部新动态,提升干部党性修养,体现组织关怀,为干部加油鼓劲,及时发现问题提醒,关心保护干部。
总之,抓住“牛鼻子”,才能用好干部,才能充分发挥监督力量,才能严肃追责,及时问责,问责到底,做到“零容忍”,才能有效遏制“带病提拔”,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环境。(作者:周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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