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选人标准 注重用人导向
近日,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发挥人才在推动云南跨越式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来源:9月9日人民网-中新网)
目前,云南出台《意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发挥人才作用。《意见》指出,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作为人才评价主要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建立符合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笔者认为,选人用人事关事业兴衰、民心向背、干部成长,乃至国家前途、民族未来。因此,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必须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要严肃选举纪律,确保风清换届,特别坚持注重三个导向,以制度选出优秀人才。首先是要坚持重品行导向。在选拔中,做到不唯资历看能力,不唯年龄看本领,不唯文凭看水平,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启用能力强,素质好,懂经济、善管理的年轻干部,让政治坚定,勇于开拓进取,能成就事业的人担重任;其二是重基层导向。要始终坚持唯才是举,不拘一格,拓宽视野,广开渠道,打破地域身份等条框,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广开进贤之道,在基层一线培养使用干部,把长期在条件艰苦、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导向。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强民主意识,从群众中察人;拓宽民主渠道,勇于从群众中选人;改进民主方式,精于从群众中用人;要深入群众,不断提高用人透明度,把握用人的准确度,增强用人满意度;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能为人民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
同时,还必须狠抓三个关键:其一是加大“公开”选拔力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畅通选拔渠道;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打破论资排辈,扩大选人视野,选出敢担当优秀干部;走出“唯考分论英雄”、“干得好不如考得好”、“一心只读应考书”,工作却得过且过的误区。推选出一大批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精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第二是建立能上能下用人机制。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用人机制,把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调下去,把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提上来;关键抓牢“上”“下”条件、标准;严格执行程序,使被调下人心服口服,被提上人干劲十足,增强领导干部压力感和责任意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真正形成人心思干、人心思上,使干部队伍始终处于精干、高效、最优状态。第三是按程序办事。选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协定、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等《条例》规定的程序。建立干部考察预告制、考察结果反馈制、考察责任追究制;改变干部考察“划出圈子闭门考、平时不考用时考、主观臆断片面考、程式化简单考等形式。
因此,严格坚持选人标准,注重正确用人导向,是确立正确用人导向,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全面从严治党,抓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意见》主体责任落实,明确考核责任,扎实抓好干部“识别、日常了解、动议把关、任前把关”等各个环节,确保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得到提拔,大胆使用“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干部,旗帜鲜明地为他们撑腰打气,打造风清气正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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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