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要从“小”抓起
看看贪腐官员的“忏悔书”,绝大多数都是最开始时想做一名正直、清廉、为民的好官。时间一长,部分办事者送一点土特产或烟酒,于是“笑纳”。随着职务的升迁,手中权力越来越大,求他办事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有身份,“胃口”也就越来越大。于是乎,温水煮青蛙似的,小贪终于养成了巨腐,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据有人统计,腐败官员在第一次贪污或受贿等腐败行为后,要将近9年才东窗事发。在事发前,腐败官员的职务还会变化,不少甚至会得到提拔。官员提拔后,权力越来越大,在腐败的深渊越陷越深,以至无法自拔。贪腐“大佬”何以“边腐边升”?“小恶”之所以成为“大恶”,衍生之链之所以延伸,全在于“小恶”之芽没有被拦截并斩断。
在中国,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小腐败常常被忽视或容忍,带病提拔、边升边腐成为一种现象。“零容忍没有成为制度性约束”,“苍蝇”早晚练成“大老虎”,待到“大老虎”被抓被查,涉案复杂,贪腐巨大,政治影响恶劣。“大老虎”涉案人员及行贿受贿盘根错节,政治成本和反腐败成本剧增。如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腐败不论多少,官不论大小,只要违法乱纪,彻底调查追究之。
如何走出反腐败的困境,提升反腐败的法治化、民主化水平,这是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制度保证和根本。让国家的反腐败机构权力更大,让舆论跟踪监督,让广大人民负起责来,从制度上保证反腐败从“小”抓起,反腐败从“腐芽”根除,形成国家、舆论与民众共同反腐败的强大合力,贪腐现象一定会减少许多。(姚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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