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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无视举报执意放贷“自食苦果”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湖南建行)曝出离奇骗贷案:除了贷款经办人是真的,提交给银行的公章、证件、文件等资料都是假的,却能突破层层“防线”,获得1.3亿元贷款授信,最终导致银行贷款损失3000万元。最明显的是,期间有人将反映粟胜利、曹刚造假骗贷的举报材料递交给建行华兴支行的具体承办部门,建行该部门拒绝签收。(12月12日 经济参考报)
        今日,网上爆料一则有趣新闻,事件的起由是在除了贷款经办人的身份是真的以外,其他提交给银行的资料全是假的,期间还有人曾向建行的具体承办部门提供举报材料但被拒收,在多位当地银行业人士惊叹骗贷金额之巨大、手段之拙劣之余,直指这起“低智商”骗贷案情况下,建行湖南分行却被骗贷3000万。这起事件不得不给人以深思,为何银行贷款如此好骗?究竟是银行运作存在漏洞,还是监管部门不给力?这些到底由谁负责?
        随着市场化经济程度的提高,企业融资贷款项目也越来越多,这已经是经济发展中很平常的一个因素。但是快速发展的经济也使银行贷款衍生了很多的问题,其中突出的就有以企业骗贷形式的经济犯罪,例如此次事件中曹刚、粟胜利控制华资公司期间以华资公司与建行华兴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涉嫌经济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3000万元贷款迟迟未能收回,就这样“算是‘打了水漂’”。
        此次事件本应列为刑事案件,而建行华兴支行却将其作为民事案件诉讼至法院审理,其中给人的信息耐人寻味,从一开始的突破“防线”获授信,到后来贷款要件“浑身是假”,甚至对于举报人的材料直接拒收而执意放贷,不免使人怀疑在这次骗贷事件中银行参与其中。如果事实如此,那银行的诚信必将危急。
        笔者认为,企业骗贷式经济犯罪,首要因素在于企业,企业不产生骗贷的想法,也就不会编造材料、私刻印章,犯罪想法直接就会扼杀在摇篮之中;次要因素是银行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严格检查企业的经济状况,如实汇报检测信息,就会在中途进行拦截,使其发生的几率微乎其微。而湖南建行的骗贷事件如此严重,企业和银行都脱不了干系,必须严惩以避免国家财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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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中新评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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