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任性”凸显监督乏力
依法惩治腐败、依纪纠正错误,查处大案要案,肯定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治理,还要做更深更细的工作——政治“雾霾”减少了,监控“电眼”灵敏了,权力“篱笆”扎紧了,识人“系统”高效了,失责“板子”打准了,才能有效净化政治生态,遏制职务犯罪,教育挽救犯错误的同志。(2月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权力是把双刃剑:“它可以助你上天堂,也可以让你入地狱;可以使人光宗耀祖,也可以使人走火入魔。”正是由于权力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无数人对权力的追捧和角逐,为实现权力的最大化和利益化,不少“为官”者偏离了廉洁从政的轨道,淡忘了为民服务的宗旨,将“为官”之道作为发财之路、谋利之法,奉行一朝为官、终身尽享荣华富贵的错误思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用权不可任性,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如何用权、如何过好权力关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权力一旦“任性”,犹如洪水猛兽恣意妄为,地狱随之为你打开,如果利欲熏心,就会恣意弄权,注定要身败名裂,遗臭万年。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在运用权力时一定要有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之感,只有这样,才能把握权力是把双刃剑的精髓,既不大手大脚“乱作为”,也不缩手缩脚“慢作为”、“不作为”。唯有如此,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一个人只有敬畏法纪,才能慎初、慎微、慎行。反之,如果目无法纪,必然迷心智、乱言行、丢操守。十八大反腐以来,大大小小落马的官员无数,无不是让贪欲蒙蔽了心智,让金钱淹没了敬畏,一步步失守法纪的防线,最终走向蜕变腐化、违法犯罪的深渊。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一定要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就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权力越位犯规,说到底还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总开关”出了问题,不管是放肆“用权”还是“有权不用”,都偏离了法治的轨道,都是“任性”的表现。这些任性的行为,是勤政为民和高压反腐的巨大阻力,既损坏了群众的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又阻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要给权力带上“紧箍咒”、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议论监督,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形成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的长效机制,警示每一个党员干部,在党纪国法面前,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心怀敬畏,才能慎始敬终,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
不受制约的权力是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腐败。要执好政,就要用好权,就要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这些都要以正确的权力观为基础。领导干部要清楚的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为人民发挥作用、带来福祉,唯有阳光履职、尽心履职,才能用好自己手中这把为民谋福祉的“权力利剑”。(李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