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基层党建工作需 “三个突出”
今年2月,云南省委召开常委会议提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2017年作为“基层党建提升年”,持续推进全省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如何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得更加过硬、更加富有成效,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突出鲜明党性及实践性,笔者认为,需注意“三个结合”。
突出与党性教育相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因此,基层党建工作中,要把抓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深化党员党性教育内容,增强党性教育的系统性、实效性和长效性,使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进得到一步提升:重点从理想信念、组织观念、群众观念、纪律观念四个方面来安排党性教育的内容,做到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增强党性教育的系统性;依托党员培育、吸收的流程,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党性教育作为纯洁党员队伍的源头性工程来抓;把党性教育情况纳入对各基层支部书记的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突出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因此,抓基层党建,要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相互渗透,做到组织重形式,思维重创新,制度重落实,以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来营造廉政氛围,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推进来提升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注重组织建设形式,加强支部班子自身建设,积极主动地解决好支部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突出与党纪教育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因此,在抓基层党建过程中,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从严治党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艰苦奋斗意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效地防范和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严守党规、党纪,切实树立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从而推动党建工作常抓常新、常抓不懈,切实形成严守党纪的鲜明导向。(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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