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释放诈骗犯,哪来的勇气讲人权

      据台湾“中央社”4月16日报道,在马来西亚涉嫌诈骗的20名台湾籍嫌犯15日晚抵达台湾,由于无法侦办,被当场释放。获释嫌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回家很爽,台湾有人权。”报道称,获释的嫌犯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自行通关入境后,就在入境大厅集结,有如集团一样,等候别人来接机。他们态度嚣张,数度阻挠媒体拍摄,甚至出言恐吓“拍够了哦”!(4月16日 中国青年网)
 
      不为犯罪行为有所忏悔,还打出了“台湾有人权”的口号,这无疑是在打台湾当局的脸,也是在刺痛无数受害者的心。台湾当局的这一做法,是在无视受害者权益。
       随着台湾当局释放诈骗份子,关于台湾是不是“诈骗天堂”的言论也被关注,事实胜于雄辩。当台湾绿营一方面叫嚣“大陆无人权”,一方面某些岛内“专家”提诈骗的贡献,可以看出,岛内部分民众不把诈骗当犯罪,反把诈骗当荣耀。尤其台湾当局给出所谓证据不足的“神解释”,如果证据不足,马来西亚为何要以涉嫌诈骗的名义遣返他们?
       前不久,肯尼亚将台诈骗嫌犯交与大陆,肯尼亚做得对。因为无论是从国际法还是从国际惯例,台湾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样的行为都是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这样的行为值得肯定。但是,岛内舆论却炒作“大陆打压台湾”,这分明是在打着所谓“人权”的幌子搞政治目的,忘记了电信诈骗对两岸人民利益的损害。何为人权,就是保证普通民众应有的权益,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诈骗犯被放回了家,受害人的权益如何保证?虽然岛内部分人士拿此事讲政治,但是正义还是占了岛内呼声的大多数,纷纷表示要严惩诈骗犯。从台湾当局公布的“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可以猜测,诈骗分子欺骗的不止是大陆民众,肯定也包含了大量的岛内民众,这个数字可能只是诈骗金额的冰山一角。诈骗分子的行为是可恨的,是违背社会道义的,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如果不加以处罚,那么诈骗行为势必会成风,这难道不是在嘲讽台湾高呼的“正义”,难道不是在损害民众的利益?
      诈骗嫌犯被释放一案表明,大陆与台湾,在司法协助方面需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将涉及两岸人员的犯罪案件同堂共审,不给犯罪狡辩的空间,也不给犯罪相互推诿的间隙。从司法的角度上保证民众的权益,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办理的案件,一定是对民众负责,对受害人负责的。(王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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