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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出庭应诉“民告官”意义非凡

        近日,据中国经济网报道,贵州市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件,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坐上被告席出庭应诉。
        自1990年10月1日我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在促进行政争议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加快发展,各种社会矛盾也日益尖锐,尤其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问题突出,矛盾复杂,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突显,在此情景下,亟需对旧法进行修改完善,与时俱进。
        去年5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新法从源头破解了“立法难、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进一步畅通了“民告官”的渠道。同时,这是新常态下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毋庸置疑,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推行依法行政,不仅有利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更有利于推动我国加快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法治国家。
然而,在新常态下,我们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该如何去全面贯彻落实好新法?笔者认为,理应做好“三个法”。
        其一,提高“法治意识”,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既然作为一名基层干部,那么就要争做学法的标兵,在全体行政机关内宣传好、学习好“新法”。此外,尤其要加强执法人员“新法”宣传教育力度,对法制负责人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专题培训,同时定期组织法制人员参加庭审旁听,通过切身经历,掌握应诉技巧,提升应诉能力。
        其二,要强化依法行政,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抓问题要抓住关键少数”。也就是说,要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就要落实好“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杜绝权力不作为、乱作为;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建立行政执法终身追责制,针对矛盾突出领域,如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农村土地流转等,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处理,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的发生。
        其三,要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保障。聘请法律顾问,有利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减少或避免追责。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进、吸收法律专家进入法律顾问团队,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参谋作用。
总而言之,要全面依法治国就要抓细、抓长、抓深,唯此才能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用法的有序推进。
        作者:张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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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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