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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报告制度这柄“监督利剑”

      领导干部申报个人事项如果不实会有什么后果?北京市纪委昨天发布消息,今年,平谷区在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人选进行查核过程中,发现有的干部漏报配偶名下数套房产或配偶投资企业情况,且情节较重,干部本人被要求其对漏报事项进行说明,最后被终止了任职程序,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人民网 4月13日)
       绷紧思想之弦,正视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监督利剑”作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然而新闻中干部漏报个人房产情况以致提拔程序被叫停,说明对于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仍有部分干部认为是相关部门在走过场,一阵风,是吓唬人的“稻草人”,并不会真正踏石留印的被执行,所以应付了事,心存侥幸,漏报少报、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领导干部申报个人事项制度,不是例行公事走过场,不是摆设,而是会真正在干部提拔晋升中发挥“利剑”作用,斩断“带病提拔”之路。据统计,2015年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万人,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实践证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在落实、贵在从严,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方面的作用已经“锋芒初现”,正在成为预防腐败、杜绝带病提拔的有力举措。
       绷紧规矩之弦,让“监督利剑”越磨越利。笔者认为,首先,领导干部应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事项。不能不负责任的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打折扣、缺斤短两,也不能因害怕监督而虚报、瞒报、错报,弄虚作假是对党的不忠诚、对组织的不信赖。其次,要不断加大核查力度、逐步扩大核查比例,认真核实、从严运用核查结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倒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是要探索打出制度反腐“组合拳”。 把“能上能下”的规定与个人事项报告结合起来,或者在巡视制度中对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抽查,可以进一步提高反腐效率,更好地优进劣退。显而易见,没有最严只有更严,唯有用好从严这把利器,报告制度才会真正成为监督管理干部的利器。(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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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南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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