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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当“甩手掌柜”被处理一点儿都不冤

        去年5月,省纪委在调查鞍山市总工会套取培训费分发给单位干部的违纪问题并要追究一把手责任时,时任鞍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韩文彬以“我不清楚,班子没沟通,钱我也没拿”为由为自己辩解,并觉得自己“特冤”、“点儿贼背”。(《中国纪检监察报》 4月17日)
        韩文彬之所以为自己“喊冤”,是因为在部分官员看来,反腐倡廉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自已只要不贪不占,不卡不要,不胡作非为,便能置身度外,即使是下属违法乱纪也与自己无关;当责任追究到自己头上的时候,便感觉到“委屈”,认为自己是被一同“连坐”,“比窦娥还冤”。这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甩手掌柜”心理,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失职、渎职行为,处理这样的干部一点儿都不冤。
        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落实“一岗双责”是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也是干部对下属、对自己和家人、对单位作风的一种保护。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还抱着“老好人”思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甚至为下属和家人“开绿灯”、“谋福利”,袒护、纵容各种不正之风,在不知不觉中荒了“一亩三分地”,于是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自己也被“拖下水”。
        不得不说,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被“拖下水”也确实有点“冤”。业务工作与纪律监管是成正比的关系,不管平时业务工作做得怎么样,政绩再怎么突出,如果只重视业务工作,却放松纪律监管,一旦下属或家人出现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身为“第一责任人”也免不了被追责,不但辛辛苦苦取得的工作成绩付之东流,自己也因监管不力面临而相关处理,虽然没有参与违法乱纪,却因此身败名裂,葬送大好前程,实在是得不偿失。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中指出:“放弃监督干部就是极大的不负责”。领导干部若是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党纪政纪就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也是一种间接腐败行为。履行“一岗双责”,必须有坐在火山口的危机意识,监督预防一刻也不能放松,既要敢抓敢管,又要抓早抓小、管细管严,不能“先放着、等一等、看一看”,“养大了”再办。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其他党员同志负责,更是对党的事业负责。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为管理监督其他党员同志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首先要树立起“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严于律己意识,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立好标杆,当好表率,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也才能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作者:何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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