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长期以来,政绩是衡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能力的重要指标。为了在任期内做出政绩,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做一些周期短、见效快的“显绩”,不愿在造福千秋的“潜绩”上下功夫。
历史上,焦裕禄带领兰考人民治沙治盐碱地,他临终前唯一的要求就是“把我运回兰考,埋在沙堆上,活着我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你们把沙丘治好”。焦裕禄没有追求个人政绩,而是为了造福后代,义无反顾的去做几年甚至十几年都难以改变的沙碱地。
反观今日,不少党员领导干部为追求个人政绩,急于烧“三把火”,搞大场面、大动作,总想一炮打响。结果却是华而不实、劳民伤财,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这种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是领导干部“私心”在作怪,不少领导干部唯上不为下,为了提拔升迁,不顾实际,简单追求“场面”,造成的恶果最终却由老百姓来承担。这不仅劳民伤财,更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
当然“功成不必在我”并不等于不作为,而是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只有这样才是一名新时代的好干部。(倪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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