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权与责的考量
笔者在《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书中,看到这样一个细节:面对知青习近平的入党问题,先后两任公社书记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回答——前者坚决反对,后者却打开了“绿灯”。
同一名知青申请入党,为何两任书记反差如此之大?结合时代背景不难知道,前者顾忌于这名知青所谓的“家庭成分”,对这个“黑帮子弟”一口否定,甚至对报送其入党材料的大队书记予以严厉批评。后者为何“竟敢”同意其入党?因为根据平时了解,这名知青“安心插队、苦干实干、认真学习,已具备入党条件。”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即便可能为此受到牵连也要吸收入党。这其中,充分体现了何为一名党员干部的担当。
敢于担当,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而不是随意定调子、下结论。担当,是建立在全面了解基础上的理性判断,而非个人英雄主义式的大包大揽。对于知青习近平的入党问题,时任县委书记安排组织部长亲自到梁家河考察其现实表现,在县委会议上集体决定“习近平入党不受家庭影响,重在个人表现。”如果没有实地走访、充分考证,仅根据片面了解便妄下论断,定然无法做出合理公正的评判。
敢于担当不是挂在嘴边的空话,而是要在其位尽其责。担当与担责相伴,如果是锦上添花、顺水推舟,这样的担当人人乐意为之;可如果需要雪中送炭、火中取栗,恐怕一些党员干部便会心生迟疑。不同的情况考验着器量担当,也体现了党性修养。回想当初,如果没有时任公社书记的力挺、县委书记的重视,一个背负“黑帮子弟”名号的知青想要入党只怕是“难比登天”。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是对干部个人负责,也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如今,我们大力提倡要鼓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树立起重实干、重实效的鲜明导向,让干部放下包袱、放开手脚,全力以赴干事创业。“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定可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集众智、办大事,早日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章沭秋)
同一名知青申请入党,为何两任书记反差如此之大?结合时代背景不难知道,前者顾忌于这名知青所谓的“家庭成分”,对这个“黑帮子弟”一口否定,甚至对报送其入党材料的大队书记予以严厉批评。后者为何“竟敢”同意其入党?因为根据平时了解,这名知青“安心插队、苦干实干、认真学习,已具备入党条件。”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即便可能为此受到牵连也要吸收入党。这其中,充分体现了何为一名党员干部的担当。
敢于担当,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而不是随意定调子、下结论。担当,是建立在全面了解基础上的理性判断,而非个人英雄主义式的大包大揽。对于知青习近平的入党问题,时任县委书记安排组织部长亲自到梁家河考察其现实表现,在县委会议上集体决定“习近平入党不受家庭影响,重在个人表现。”如果没有实地走访、充分考证,仅根据片面了解便妄下论断,定然无法做出合理公正的评判。
敢于担当不是挂在嘴边的空话,而是要在其位尽其责。担当与担责相伴,如果是锦上添花、顺水推舟,这样的担当人人乐意为之;可如果需要雪中送炭、火中取栗,恐怕一些党员干部便会心生迟疑。不同的情况考验着器量担当,也体现了党性修养。回想当初,如果没有时任公社书记的力挺、县委书记的重视,一个背负“黑帮子弟”名号的知青想要入党只怕是“难比登天”。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是对干部个人负责,也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如今,我们大力提倡要鼓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树立起重实干、重实效的鲜明导向,让干部放下包袱、放开手脚,全力以赴干事创业。“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定可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集众智、办大事,早日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章沭秋)
标 签:
( 网站编辑:南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