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注重”做好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党内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战斗力的重要措施。笔者认为只有注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才能扎实开展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注重集中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各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一般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注重谈心谈话,找准突出问题。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党员之间相互谈。党支部书记带头谈,接受党员约谈。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上门谈,流动党员联系谈,确保谈话全覆盖。谈话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交流思想,又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透,消除隔阂、增进了解,为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提供质量保证。
注重相互批评,增进班子团结。党支部书记要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不主持会议、不坐单独设置的领导席、不作总结讲话,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生活会,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总体性点评。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达到既解决问题又增进团结的效果。
注重民主评议,用好评定结果。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严把民主评议的程序关。严格控制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名额,“优秀”名额向基层一线倾斜。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结合党员日常表现,评定“不合格”等次。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下发表彰文件,并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出稳妥处置意见。(倪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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