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三种行为需引起重视
当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有效转变身份,在组织生活中的一些错误行为应当引起重视。
一是自我为中心。突出表现为在组织生活时间、内容、形式等安排上,以自身需求为中心,随意安排,忽略普通党员的实际情况。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不准时,甚至中途离场、早退,对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认识不足。
二是身在心不在。突出表现为参会不参与,指的是参加组织生活会,止步于集体学习,不参加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具体活动,浮在表面。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批阅文件、看汇报等等,做与组织生活无关的事情,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了走过场。
三是心态不端正。突出表现为坐在普通党员中间,感觉不自在,满嘴讲的是点评、是要求,生生把组织生活会变成了业务会。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理所当然,把自己放在普通党员的对面,单独成席。
组织生活正常化是落实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而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则是影响组织生活正常化的关键。所以,以上这些错误行为,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并纠正,才能确保组织生活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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