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新要求
7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也就是说我国公务员的比例占有很大一部分,公务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党的事业发展,加强公务员的素质,可以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进而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政府工作更加有效化。
公务员要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大刀阔斧、攻坚克难。公务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所以公务员的素质一定要好,在执行过程中,决不能徇私枉法、更不能偷奸耍滑、遇到困难也不能当“缩头乌龟”,必须担负重担。《意见》中强调:推动广大公务员加强政治历练,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建功立业。公务员要发挥“领头雁”精神,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力,促进文化的繁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地执行,应用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实践中,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公务员以“困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的智慧运筹帷幄、总览全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公务员起到举足轻重的地步,为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而运筹帷幄,《意见》中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依法管理和培养锻造公务员队伍。为了尽快达到全面小康社会,公务员人才是第一资源,为了经济发展,公务员队伍是国家的重要人才资源,发展公务员骨干人才,团结广大人民群众,才能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务员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严明责任、狠抓落实。《意见》中强调:公务员要坚持从严管理,锤炼过硬作风,健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考录、培训、考核、职务职级任免升降、奖惩、监督等工作。要加强正向激励,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公务员必须知道我们的初心是为人民谋幸福,我们绝对不能做有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只要有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我们就想方设法改进,直到人民满意为止,我们的作风不能丢。我们的政绩不能丢、我们的廉洁心更不能少,公务员认真找差距,弥补不足,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提高公务员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的公务员队伍,为党的建设开创新局面。更能真正的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切实为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作为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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