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坚持“三个必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为了挽救民族危亡,无数仁人志士前赴后继、不屈不挠地进行着实践探索,尝试过君主立宪、议会制、总统制等各种形式制度,都没有找到正确答案,人民依然生活在苦难之中。实事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正确道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任何把三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或者相互取代的主张和做法,都不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性质、核心理念、和实践要求。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质改革。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要保持政治定力。当前,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决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我们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养分,着眼解决现实问题,在独立自主的立场上把国外的好东西加以消化吸收。(泗洪县金锁镇 冯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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