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选举要守好“四梁八柱”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划出了“四梁八柱”,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
突出精准选人,把政治标准贯穿选举全过程。基层党组织选举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基层治理创新和党的执政根基稳固,要把政治标准贯穿选举全过程,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要把紧把严政治标准“硬杠杆”,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四个服从”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政治忠诚的“试金石”。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考察,明确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政治考察标准,通过谈心调研、专项考察、综合研判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确保真正优秀的党员干部进入候选人行列。
严格规范程序,把纪律要求贯穿选举全过程。规范选举程序,严明选举纪律,是确保选举质量的重要前提。《条例》的制定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亮明了“严”字当头的强烈信号,划出了纪律“红线”,架起了问责“高压线”。因此,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条例》为根本遵循,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执行法规不变通,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让基层党组织选举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党员群众在公开公平的舞台上、在面对面的比较中分优劣、选贤能。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选举的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坚持公平公正,把发扬民主贯穿选举全过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是做好基层党组织选举的重要保证。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选举在阳光下进行。基层党组织选举要选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好班子,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出发点,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倾听群众心声、采取群众建议,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将群众意愿贯穿选举各个环节,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组织群众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选举的流程、步骤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选举,真正选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各方认可的好人选、好班子。
突出精准选人,把政治标准贯穿选举全过程。基层党组织选举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基层治理创新和党的执政根基稳固,要把政治标准贯穿选举全过程,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要把紧把严政治标准“硬杠杆”,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四个服从”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政治忠诚的“试金石”。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考察,明确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政治考察标准,通过谈心调研、专项考察、综合研判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确保真正优秀的党员干部进入候选人行列。
严格规范程序,把纪律要求贯穿选举全过程。规范选举程序,严明选举纪律,是确保选举质量的重要前提。《条例》的制定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亮明了“严”字当头的强烈信号,划出了纪律“红线”,架起了问责“高压线”。因此,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条例》为根本遵循,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执行法规不变通,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让基层党组织选举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党员群众在公开公平的舞台上、在面对面的比较中分优劣、选贤能。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选举的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坚持公平公正,把发扬民主贯穿选举全过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是做好基层党组织选举的重要保证。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选举在阳光下进行。基层党组织选举要选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好班子,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出发点,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倾听群众心声、采取群众建议,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将群众意愿贯穿选举各个环节,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组织群众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选举的流程、步骤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选举,真正选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各方认可的好人选、好班子。
标 签:
( 网站编辑:中新评论网 )